時間:2011/12/18 (日) 1400-1600
地點:南村落 (師大路80巷10號1F )
講師:林會承
一開頭林老師介紹了台灣的文化資產共分為古蹟、歷史建築、聚落、文化景觀、遺址、傳統藝術、民俗及有關文物、古物、自然地景等九類,並從定義開始談起。「文化資產保存法」第三條第一款規定,古蹟、歷史建築、聚落「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、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」。他提到最近文化界努力推動的忠義新村保留,是全台唯一完整用西方理論規劃的新鎮,如果無保留下來台灣就沒有二十世紀的西方新鎮,另外像是蘭嶼雅美族的野銀部落,其建築分為完全在地下的主屋,左前方為一半在地面上一半在地下的高屋,右前方為陽台,中間是可看山看海的廣場,為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特色建築。蘭嶼雅美族的野銀部落、綠島柚子湖聚落、屏東縣霧臺魯凱族好茶舊社等都是2005年文化資產大規模修訂之前,以古蹟方式把村莊保留下來,2005年後聚落才成為文化資產的獨立類型。